2005年5月1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问答

  我可以要求家政公司赔偿吗?
  今年我从一家政公司请了一位保姆,保姆人很勤快,但今年一月在清扫房间时,不慎将我一个价值5万元的古玩花瓶打碎了。请问,我能要求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?
  读者 陈佳
  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舒军、王坤律师回答:你可以要求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因为保姆是受雇于家政公司的,受公司的指派为你提供家政服务,其行为属职务行为,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43条之规定:“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,承担民事责任。”因此,保姆在工作当中因过失将你的古玩花瓶打碎,保姆受雇的家政公司应当赔偿你所受的损失。你可以据此直接或者通过消费者协会同家政公司交涉,如无法协商解决,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又将房卖给他人怎么办?
    2003年1月,我与一房产公司签订一份《购房意向书》,在该意向书中双方对房屋面积、价格及方位等均作了约定。因当时房产公司还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因此,双方特别在该意向书中说明,房产公司应在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之日起的10天内通知我与其签订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,我因此预交了30万元的购房款。但直到2004年6月,我才发现房产公司将欲卖给我的房屋,以每平方米高出1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,并且同方位的房屋已经售完。在《购房意向书》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,请问,我应如何追究房产公司的责任?
  读者 杨晓蕾
  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舒军、王坤律师回答:你可以依据《购房意向书》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《购房意向书》虽不同于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和《商品房销售合同》,但其毕竟是一份合同,是双方当事人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,既然如此,就应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  就本案而言,如果房产公司没有同方位且价值相同的房屋与你签订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或者是《商品房销售合同》,那么房产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。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是,在你依据《购房意向书》向房产公司预交30万元的购房款时,按当时市场价30万元能购买到的同地段、同方位的商品房面积,在现在购买时应花费的金额的差价。例如,在当时30万元可以购买40平方米的商品房,而现在购买相同面积的同样商品房却要花费40万元,其前后的差价为10万元,你可以要求房产公司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10万元。

  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效?
  2001年,我因故入狱,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随之解除,原单位为我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亦随之停止。请问,我原先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效?现在是否可以提取或续缴?
  读者 王梦
 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童宏军律师回答:你原先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有效的,而且可以提取或续缴。1、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你在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,通过原单位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应被判刑而失效,故目前仍属有效。2、如你目前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,应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届满5年方可提取。3、如你需续缴个人住房公积金,原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账户应予以终止,然后,由你新的工作单位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。若原账户内的存款金额不提取,可以转至新的账户内。